類醫療器械備案憑證包括:《類醫療器械備案憑證》和《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憑證》。
《類醫療器械備案憑證》是該產品的批準證明,相當于產品的身份證,有了這個憑證,該產品也就有了合法的注冊資質。
《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憑證》是該產品被允許生產的批準證明,相當于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如果沒有該憑證,該企業不可以生產該產品。
生產企業應該先辦《類醫療器械備案憑證》,拿到了這個憑證,才能辦《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憑證》。否則《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憑證》的信息將錄不上去。這與過去先到省里辦類生產登記,再到市局辦理類注冊的順序正好相反。
官方備案審批流程程序
1、企業提交申請材料;
2、審核材料。當場對備案材料完整性進行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備案。對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對不予備案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科長復核;
4、主管局長簽批;
5、發放備案憑證;
6、網上公示。
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變更”應提供以下材料:
1.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變更表
2.原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憑證原件
3.其他證明材料
4.經辦人授權證明;
5.企業名稱變更:應提供經變更后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6.注冊地址變更:應提供經變更后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7.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變更:應提供企業法人、企業負責人任命文件或董事會決議;身份證、學歷或職稱證明;
8.生產地址文字性變更:應提供生產地址文字性變更證明、說明;
9.減少生產地址或生產品種:應提供減少生產地址或生產品種的原因說明;
10.遷移或增加生產地址:應提供遷移后或新增生產地址的產權證和租賃協議,遷移后或新增生產地址的平面圖(標明樓號、樓層面)
11.增加生產產品:應提供擬增加醫療器械的備案憑證;擬增加醫療器械的產品技術要求;擬增加醫療器械的工藝流程圖,并注明主要控制項目和控制點;擬增加醫療器械的主要生產設備和檢驗儀器清單。
備注:備案材料應完整、清晰,使用A4紙打印裝訂并附有目錄,復印件加蓋公章后與電子版一并提交。
辦理流程
企業請按要求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備案)信息系統(http://59.64.82.150/sign_in)進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備案)的網上預申報(建議用PDF格式上傳掃描件),申報通過后方可向市政務中心食藥監管局窗口電話告知承辦人,由承辦人進行網上審核,符合要求后,由窗口承辦人電話通知申請企業報送紙質申請材料。
企業申請→窗口受理→審核→發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