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地住院
我市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出院時只需持社保卡或醫保電子憑證辦理結算手續,繳納個人負擔部分即可。起付線由兩百到一千不等,報銷比例由50%-90%不等。一個醫療年度內,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線降低 50%,從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計算起付線。
二、異地就醫
異地就醫備案分為長期異地備案(異地安置)、臨時異地備案(準假外出)兩類自2021年10月1日起,參保人需到外地住院的,無需再提供轉診轉院手續,居民醫保支付按省(部)三級醫療機構的標準執行,異地安置人員有關政策保持不變。
三、門診統籌待遇
少年兒童和成年居民可選擇1家醫保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鄉鎮衛生院作為普通門診統籌定點,并持本人身份證、醫保電子憑證或社保卡等有效證件到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備案,自備案之日起享受對應年度的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參保人一年內發生的支付范圍內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包括個人負擔部分),普通門診統籌報銷50%,多報銷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