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創建于1993年12月,是深圳批獲準設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經過逾15年的發展,華商律師已成為深圳規模的綜合性律師服務機構之一。現自購位于深圳市中央商務區的高級辦公樓“時代金融中心”十四樓整層辦公,并架設了電子辦公系統,為律師和客戶提供優越的辦公環境和溝通條件。
華商律所聚集了大量律師,是國內注冊律師最多的律師事務所之一。截至2009年2月,華商律師共有全體人員180多人,其中執業律師126名,合伙人39名。注冊律師多畢業于國內外的高等學府,其中博士5名、碩士(包括雙學士)40名,具有海外留學經歷者和國外律師執業資格者多名。
華商律所是一家綜合性法律服務機構,專業配備齊全,業務范圍廣泛,業務量近年來以年均20%的速度遞增,總量一直名列深圳前茅。華商律所擁有較為豐富的網絡資源,能為不同地區客戶提供高質量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業務。華商律所是北京大學研究生、博士生教學研究實習基地、深圳大學研究生教學研究實習基地,并與深圳大學簽約確立了雙方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攜手展開從就業實習、律師培訓、引進實務教學到共同開展課題研究的深層次合作。華商律所是深圳市公安局指定為維護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法律援助合作伙伴,由20名華商律師組成的深圳市公安局維權律師團成為了全深圳市1萬8千名警察的“維權衛士”,維權工作能到深圳公安局的高度贊賞。華商律所還是由全球排名前茅的英國路偉國際律所與中國9大城市的律所——上海錦天城、深圳華商、青島德衡、武漢德偉君尚、廣州廣大、天津四方君匯、重慶索通、杭州天冊、沈陽同方共同成立“9+1”模式的中世律所聯盟創始成員所之一,目前該聯盟已發展至12家成員所。該聯盟擁有強大的法律服務網絡,可為客戶在全國40個城市和全球提供的法律服務。
華商律所憑借多年發展經驗的積淀和對成為律所孜孜不倦地追求,逐步形成了現有的較為規范的管理模式和成熟的企業文化。時至今日,華商已形成以證券、房地產、知識產權等業務為代表的專業優勢和特色,已形成一個健康有序的人才梯隊,已形成“專業、誠信、和諧、共進”的企業文化,已形成“保密、承諾、禮貌、溝通”的職業信條。以和為貴的企業文化讓華商不斷地吸納法律人才,華商所不僅實行全員保險制度,而且重視律師技能的培養與提高,讓律所成為員工的第二個家是華商追求的目標。為培養學者型律師提供良好的條件,華商聘請了北大、清華、人大等高校的法學家為顧問。除每周舉行一次律師實務研討會外,還經常邀請司法實務界人士和業內同行為華商作專題講座。華商每年都要從各大院校招聘的法學專業畢業生作為華商的后備人才,其中相當部分實習合格后留在華商擔任律師助理,進而成為華商的執業律師。學者型律師、技能型律師、后備人才,這是華商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團隊保障。
華商律師在業界有著良好的口碑和相當的影響力,建所至今,華商律所沒有任何不良投訴記錄和負面媒體報道并獲得諸多業內外榮譽。2008年3月,華商憑借自身證券業務的業績,被證監會、全國律協評定為全國證券業務綜合排名前15名的律師事務所。2008年9月,華商所被司法部、全國律協評為“2005-2007年度全國律師事務所”。
業務概況:
資本市場業務
提供A股、B股的境內上市發行,以及境外H股、N股、S股的上市發行的全程法律事務;協助境內企業通過買殼方式前往香港和美國等境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協助辦理公司的季度、中期及年度信息披露與申報;參與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以及與此相關的訴訟和仲裁事務。
銀行和金融業務
協助國內商業銀行、財務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為其在開展金融業務過程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意見,包括,但不限于:按揭、貸款、擔保、票據、信用證、支付結算、外匯、保險和融資等傳統金融業務,以及協助金融機構開發金融創新品種(包括保理業務、福費庭業務、貸款批發、混業經營、資產證券化、貸款承諾等),并為之創設和維護法律平臺;以及與此相關的訴訟和仲裁事務。
房地產業務
房地產公司的組建,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與轉讓,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管理與監督,房地產項目的融資,商品房的預售與與現售,物業交付與產權辦理,物業管理等所涉及的相關法律事項提供的專業法律意見,以及與此相關的訴訟和仲裁事務。
知識產權業務
為廣大企業、個人提供以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技術合同法、信息網絡法、商業秘密法、不正當競爭法、反傾銷法以及創業投資法為主要內容的知識產權權屬代理、知識產權的轉讓、侵權、技術對比咨詢;為風險投資提供的法律服務;以及與此相關的訴訟和仲裁事務。
公司業務
為國營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以及外資企業提供公司秘書服務,協助設立各類商業機構,包括設立“三資”企業、辦事處、代表處、分公司等;為公司經營管理和業務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公司治理結構、勞動、稅務、海關、社會保險、質量監督、資產重組、企業兼并、股權轉讓等提供一攬子法律服務;以及與此相關的訴訟和仲裁事務。
海事業務
為港航企業提供非訴訟海事法律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協助港航企業獲得各種經營資格的政府批準,如經營航線資格和承運人資格等;協助港航企業起草、修改、審查各種法律合同文書;協助港航企業對海事工程進行招標;根據當事人的需要,進行海事調查;出現海事時,迅速介入案件,幫助在訴訟之前解決各種糾紛;為港航企業提供海事訴訟和海事仲裁法律業務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類海運合同糾紛、海事侵權糾紛(船舶碰撞等)、海難救助、共同海損理賠等。
國際投資業務
為外商投資企業、“三來一補”企業以及外國企業和個人提供的法律服務。服務范圍包含談判、起草合資、合作合同、章程及相關的技術轉讓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土地廠房租賃協議、機器設備進口合同、原材料采購合同、綜合服務協議、勞動合同等文件;出具有關的法律意見書;以收購股權形式進行投資的,參與商務談判,起草、審核股權轉讓協議,代理資信調查;并就所涉及的外匯、稅收、環保、勞動、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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