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專業辦理中醫診所
青島成立中醫診所具體有哪些基本標準呢?
一、人員(一)至少有1名執業醫師,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 具有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后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3年,身體健康;2. 具有《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經注冊依法執業,身體健康。(二)開展中藥飲片調劑活動的,至少有1名具備資質的中藥技術人員。
二、房屋(一)房屋相對獨立;(二)診療區域布局合理,符合衛生學布局與流程;(三)至少設置候診區、就診區;(四)面積滿足功能需要,并應當根據開展的診療范圍不同具備下列條件:1. 開展中藥飲片和中成藥調劑服務的,服務區域應當相對獨立;2. 開展中醫非療法的,應當設置獨立的室。
三、設備(一)基本設備:診桌、診椅、脈枕、紫外線設備、污物桶等;(二)有與開展診療范圍相適應的其他設備(包括中醫診療設備)。
四、有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技術操作規程,并成冊可用。制定感染控制制度和流程,中醫藥技術操作符合中醫醫療技術相關性感染預防與控制等有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