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外借和資質掛靠有何區別?建筑業是重要產業支柱之一,很多建筑企業想在這行業獲得展開,資質是不可缺少的法寶,有的企業在出借資質與掛靠動腦筋,資質外借和資質掛靠有何區別?風險擔責大不大?這是很多建筑企業關心的成果.
資質“掛靠”是指被掛靠方經過出租、出借資質證書等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接工程,并收取管理費。由此可以看出,出借資質是資質掛靠的一種表現方式。
出借資質理論上就是所說的掛靠,詳細是指單位和集團在沒有施工企業的資質的情況下,借用契合施工企業的資質承攬工程,這個情況目前行業內部應該說也是隨處可見的。
無資質證書的單位、集團或低資質等級的單位,經過各種途徑或方式,使用有資質或高資質等級單位的名義承接工程,同時交納一定的管理費,實現施工的行為,這其實不不合法的。
掛靠的中心是借權或授權,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掛靠應當屬于委托合同的范圍。但它又與通常的委托合同有所不同,主要表現下:
1、被掛靠人為建筑企業,而受托人不限于此;
2、雖然受托人和借用人都要以委托人或出借人的名義行事,但普通情況下,委托合同商定受托人完成的委托事務由委托人承受,而掛靠協議則商定借用人借權運營的后果由借用人自負;
3、在有償的情況下,雖然受托人和借用人都要完成一定的事務,并經過完成一定的事務而受益,但借用人不需求向委托人支付費用,反而有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或墊付費用的權益,而掛靠人卻要向被掛靠企業支付一定的所謂管理費;
4、受托人是為委托人完成事務,掛靠人卻是為自己完成事務;
5、委托合同的標的是實行委托事務,掛靠協議的標的則是建筑資質等級。
人員注意事項一、申辦人員的類型
辦理建筑資質需要具備的人員有;技術負責人、建造師、現場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職稱人員等。但是在發布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規定辦理資質需要準備的人員有;技術負責人、相應專業的建造師、中級職稱人員、還有技工人員這三大類。人員數量的要求為;技術負責人一人、建造師需要五人、中級職稱人員需要六人、技工需要三十人。
以上為人員類型要求和人員數量要求,是以“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為例做的介紹。
人員注意事項二、申報人員年齡
用于申報資質人員年齡不應超過60周歲。企業準備的資質申請材料中,要有企業人員的職稱資格證書(原件)、身份證件(準備原件)、社保證明等。建筑主管部門在審核的時候,會查看人員年齡是否超過60周歲。因為按照勞動法,60周歲這個年齡階段已經退休了,是不可以作為申報的人員提交材料的。
人員注意事項三、技術負責人工程業績
企業新辦建筑資質,會要求技術負責人有工程業績。這里所說的工程業績,不是企業工程業績,而是指企業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的工程,業績是具體到項目負責人頭上的。
人員注意事項四、申辦人員專業
在資質申請的標準中,中級職稱和注冊類建造師這兩類人員都會有相關專業的要求。都是和所申請資質的類型相關,比如建筑工程資質就需要房建專業,市政公用工程資質就需要市政專業,專業必須符合資質標準,不可以跨專業使用人員。
人員注意事項五、人員社保證明
建筑企業申請資質,在申請材料就有所聘人員的社保證明,這是企業需要為所有人員繳納的。人員社保證明材料,一般是由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和企業的繳費憑證構成。
1、建筑工程資質屬于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其建筑資質分為有特級、一級、二級和三級不同的等級,等級越高的建筑資質,建筑企業就可以承包的建筑項目越廣泛,接的工程項目就可以越大。但是建筑資質并不是一次性就可以三級升級到特級的,特別是新企業,需要從三級開始申請審批,到后期業績和相關人員符合標準之后,才可以一步步的進行升級,辦理更高等級的建筑資質,接更多更大的建筑工程。
2、建筑企業申請建筑資質,首先企業注冊資本金要足夠,要求是800萬,是2億。而且還要求,業績在近三年中不得低于2400萬。由此可以發現沒有一定實力的企業,要想申請特級,還是有很大的難度和壓力的。
建筑企業要想更長久的發展,接更大的工程項目的話,就要注意不斷鼓勵員工,去學習,取得更專業的證書,或者尋找更多的人才,這樣就可以辦理更高等級的建筑資質,建筑資質等級自然就會不斷提高。
生產許可證辦理有什么要求?
1、在本市工商注冊且按《標準》取得新版建筑業企業的新設立的建筑施工企業,應及時到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2、持舊版建筑業企業的企業依簡單換證程序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的,對應的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3、持舊版建筑業企業或在有效期內的設計與施工一體化的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相關業務的,按原標準對應的生產條件審查;持新版建筑業企業的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相關業務的,按新標準對應的生產條件審查。
生產許可證辦理時有哪些要求和注意事項
4、對于僅從事土石方、混凝土預制構件、金屬門窗、預應力、無損檢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施工的企業,按照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有關規定,不需要申領生產許可證,已取得的生產許可證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作廢。對于僅從事電梯安裝和爆破的企業,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分別由相關部門核發,不需要申領生產許可證;拆除作業按工程性質由具有相應資質類別的企業承擔,該類企業應申領生產許可證。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依法注銷已經頒發的生產許可證:(1)企業依法終止的,如破產、倒閉、撤銷的;(2)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3)生產許可證依法被撤銷、吊銷的;(4)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5)建筑施工企業資質作廢的、被注銷的;(6)依法應當注銷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6、自2015年11月1日起,本市建筑施工企業(勞務企業除外)應按照《建筑施工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辦法(試行)》要求開展建筑施工企業生產標準化自評,并在辦理生產許可證延期時提交相關自評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