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冊資金風險申請國家局核名業務,不管內資外資企業,注冊資本金不能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如果外資企業,注冊資金是外幣的話,要換算成人民幣,不能低于5000萬。如果申請的國家局名稱是不帶區域且沒有行業的企業名稱,則注冊資金不能低于1億元人民幣。
根據現在政策,有限責任公司就是按照公司的注冊資金對公司承擔有限的責任,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額認繳注冊資本,在公司遇到對外債務違約,公司債務有可能演變為公司股東的連帶償還責任。社會上出現了大量注冊資本巨大,實繳能力不足的公司,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朋友認為,在完全認繳制下認繳不實繳等于認而不繳,可以不繳。
因為我們國家明確的規定了注冊資本是有限責任公司對外承擔的的限額規定。公司注冊資本越大,股東承擔的責任和風險就越大,注冊資金5000萬,就承擔5000萬責任。
認繳資本越小,股權轉讓收益越大,稅越高。如果是自然人股東,初始認繳投資額越小,股權轉讓收益就越大,交稅就越多。假設初始認繳投資額為0元,則股東轉讓的成本也是0元,如果轉讓價格是1000萬,那么就溢價1000萬,按照20%稅率需要交200萬個稅。
所以認繳制下實繳資本金額多少是個雙刃劍,具體怎么把握還需要企業實際情況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