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核定
1、企業首次申請、增項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不考核企業工程業績,其資質等級按照資質等級核定。
2、合并后存續或者新設立的企業可以承繼合并前各方中較高資質等級。合并后不申請資質升級和增加其它專業資質的,按資質變更程序辦理;申請資質升級或增加其它專業資質的,資質許可機關應根據其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按照《規定》中的審批程序核定;
申報材料
首次申請或者增項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 企業章程;
(4) 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材料;
(5)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注冊執業證書;
(6)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
(7) 部分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必須具備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
(8)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設備、廠房的相應證明;
(9) 建筑業企業生產條件有關材料;
(10) 資質標準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施工總承包工程應由取得相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依法進行分包。對設有資質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時,應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時,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
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分類
一、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三、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四、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五、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六、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七、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八、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九、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十二、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