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業?
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出臺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評價辦法》)明確,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依托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從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取得自主知識產權并將其轉化為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中小企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條件是什么
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采取企業自主評價、省級科技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科技部服務監督的工作模式。
根據《評價辦法》,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二)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三)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類。
(四)企業在填報上一年及當年內未發生重大、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五)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
(六)符合第(一)~(四)項條件的企業,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則可直接確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
1、企業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企業近五年內獲得過科技獎勵;
3、企業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4、企業近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了解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同時滿足的條件后,下面請企業對照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
根據《評價辦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具體包括科技人員、研發投入、科技成果三類,滿分100分。
1、科技人員指標(滿分20分)。按科技人員數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分檔評價。
A.30%(含)以上(20分)
B.25%(含)-30%(16分)
C.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
E.10%(含)-15%(4分)
F.10%以下(0分)
2、研發投入指標(滿分50分)。企業從(1)、(2)兩項指標中選擇一個指標進行評分。
(1)按企業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分檔評價。
A.6%(含)以上(50分)
B.5%(含)-6%(40分)
C.4%(含)-5%(30分)
D.3%(含)-4%(20分)
E.2%(含)-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