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取消或調整了部分專業承包資質,部分企業的建筑施工企業生產許可證也因此無需再申領。
2019年04月,北京市正式推行建筑施工企業生產許可證電子化證書。建筑施工企業不必再到辦事窗口領取紙質版證書,而是可以直接在網上下載打印,且不限制數量,不區分正副本。
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投入符合生產要求;
3、設置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和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從業人員經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8、廠房、作業場所和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0、依法進行評價;
11、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2、有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我們知道建筑行業其實是有一定危險系數的行業,建筑行業的一直是人們關心的重點,建筑企業必須達到生產條件才能進行建筑施工,而代表企業達到生產條件的標志就是生產許可證,生產條件是安許證辦理的前提條件之一。
生產許可證與建筑資質證書是一體的,資質證書是企業進行工程施工的合法證明文件,在企業辦理資質證書后必須辦理生產許可證,兩者對建筑企業來說都不可或缺,企業沒有生產許可證是不得從事生產活動的。
生產許可證的申請對企業有一定要求,企業需要符合條件并且準備申請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