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投入符合生產要求;
3、設置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和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從業人員經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8、廠房、作業場所和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0、依法進行評價;
11、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2、有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施設計審查受理材料清單
⒈建設項目許可申請文件、資料清單表(須經申請單位蓋章);
⒉建設項目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須經申請單位蓋章,另附電子文檔1份);
⒊建設項目設立審查意見書(復印件,核對原件);
⒋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⒌建設項目設施設計專篇;
⒍新建項目的,需提供投資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批準或核準、備案文件;
⒎審查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2份,待建設項目設施設計審查申請受理后,再按照建設項目許可實施部門要求,提供前款有關申請文件、資料若干份。
無需申領情況:
依據建辦質函[2015]269號 :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取消或調整了土石方、混凝土預制構件、電梯安裝、金屬門窗、預應力、無損檢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及爆破與拆除工程等8類專業承包資質。
對于從事土石方、混凝土預制構件、金屬門窗、預應力、無損檢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施工的企業,按照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有關規定,不需要申領建筑施工企業生產許可證;
對于從事電梯安裝和爆破的企業,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分別由相關部門核準資質,不需要申領建筑施工企業生產許可證;
拆除作業按工程性質由具有相應資質類別的企業承擔,該類企業應申領建筑施工企業生產許可證。
我們知道建筑行業其實是有一定危險系數的行業,建筑行業的一直是人們關心的重點,建筑企業必須達到生產條件才能進行建筑施工,而代表企業達到生產條件的標志就是生產許可證,生產條件是安許證辦理的前提條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