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不過也有例外情況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取消或調整了土石方、混凝土預制構件、電梯安裝、金屬門窗、預應力、無損檢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及爆破與拆除工程等8類專業承包資質。
對于從事土石方、混凝土預制構件、金屬門窗、預應力、無損檢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施工的企業,按照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有關規定,不需要申領建筑施工企業生產許可證;
對于從事電梯安裝和爆破的企業,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分別由相關部門核準資質,不需要申領建筑施工企業生產許可證;
拆除作業按工程性質由具有相應資質類別的企業承擔,該類企業應申領建筑施工企業生產許可證。
當然為了維護生產許可證,有法律保護
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領取生產許可證,并提供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文件、資料。
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生產條件的,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
國家煤礦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監察機構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煤礦企業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家煤礦監察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代辦生產許可證,不同的地區,不同的企業,以及選擇不同的代理機構,所需要的費用都是不同的:
關于代辦生產許可證費用:生產許可證的辦理,如果不是自己親力親為去辦理,而是選擇交由專業的代理機構代辦,那么自然會產生一筆代理服務費,費用的高低受辦理地區,代辦機構等因素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