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
1、提交生產許可證延期手續,主管部門受理。
符合標準的,予以受理,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并將申請材料轉審查人員。
不符合標準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不能當場更正的,向申請人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2、審查
按照審查標準對受理人員移送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標準的,簽署意見后將申請材料轉決定人員。不符合標準的,書面寫明審查意見及理由后將申請材料轉決定人員。大致需要15個工作日。
3、決定
對行政許可申請作出決定。同意審查意見的,簽署意見,轉告知人員。不同意審查意見的,書面提出意見及理由,轉告知人員。需要4個工作日。
4、批準延期
對準予行政許可的,在3個工作日內制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建筑施工企業生產許可證》,并在10日內將許可證書送達申請人。
對不予行政許可的,在3個工作日內制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并將《辦理結果通知書》和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一般到市級監督管理局申報,材料由市報省,具體材料你先準備申請、狀況自評報告和下面這些要求的材料或證明材料:;
(一)建立、健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投入符合生產要求;
(三)設置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和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從業人員經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八)廠房、作業場所和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十)依法進行評價;
(十一)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二)有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我們知道建筑行業其實是有一定危險系數的行業,建筑行業的一直是人們關心的重點,建筑企業必須達到生產條件才能進行建筑施工,而代表企業達到生產條件的標志就是生產許可證,生產條件是安許證辦理的前提條件之一。
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領取生產許可證,并提供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文件、資料。
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生產條件的,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