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資質增項申請的新規:
(1)新資質實施細則標準規定:已取得資質的企業可以增項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的各類別資質,數量不受限制。
(2)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但未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其它工程設計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按照首次申請的要求辦理。
公司自身條件的原因,對自身條件的準備不足也會導致建筑資質申報失敗:
申請建筑資質的企業首先必須符合基本資質標準的要求。資質標準規定了企業申請各級資質的條件,包括企業資產,人員和企業廠房條件等。公司的凈資產必須符合標準,企業建造師和技術工人的數量必須符合標準,人員職稱必須符合職稱,人員業績等要求。
建造師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在重復注冊時是不予認定的。項目經理在超范圍承擔項目,項目經理沒有崗位證書,施工人員的初始注冊時間晚于中標的時間等都是導致資質申報失敗的原因;企業技術經負責人的工作年限不滿足資質標準的要求;技術管理人員不提供職稱證書,身份證件等,這些情況將導致資質申報失敗。
充足的企業條件準備
充足的條件依然是申請資質證書的重點,隨著建筑資質改革,建筑申請材料被簡化,很多申請材料不需要再提供,但是建筑企業依然要符合資質標準的條件要求,特別是人員方面的要求,建筑資質標準中要求的人員證書和資料要齊全。
建筑資質包括哪些內容?
施工總承包資質,12種,分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
2.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
3.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
4.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
5.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
6. 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
7. 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
8. 冶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
9.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
11.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
12.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