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時限為 5 個工作日。
審查: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請人發出補正材料通知;符合申請要求的,受理后即時向申請人發出行政許可受理單。時限為 5 個工作日。
決定:對準予行政許可的,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對不予行政許可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出行政訴訟的權利。時限為 5 個工作日。
制證:制證并送達。時限為 5 個工作日。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水磨溝區振業街12號恒大綠洲9號樓1單元2層210室。(注:恒大影城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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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請人發出補正材料通知;符合申請要求的,受理后即時向申請人發出行政許可受理單。時限為 5 個工作日。
決定:對準予行政許可的,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對不予行政許可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出行政訴訟的權利。時限為 5 個工作日。
制證:制證并送達。時限為 5 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