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備案流程因備案主體不同而有所差異,公章刻制經營者備案流程和用章單位刻章備案流程具體如下:
公章刻制經營者備案流程
線上備案:登錄當地公安服務平臺或相關 APP,如 “湖南公安服務平臺” 或 “湘易辦” APP,在公章刻制業備案模塊填寫《公章刻制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并上傳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從業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等相關材料掃描件,向縣級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備案。
線下備案:填報《公章刻制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并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從業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向縣級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備案。
用章單位刻章備案流程
準備材料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根據單位性質不同,準備相應的材料,如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等相關證照、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辦理時提供)、授權委托書(非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辦理時提供)等。
選擇刻章單位珠海市公安局:用章單位經辦人可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具有合法資質的公章刻制企業辦理刻章業務。新開辦商事主體還可憑刻章驗證碼或辦理人有效身份證明,通過關注 “廣東治安戶政” 微信公眾號等方式辦理公章刻制備案業務。
刻章及備案珠海市公安局:刻章單位完成公章制作后,將用章單位、公章刻制申請人、印模等基本信息通過系統上報公安機關備案。
領取備案回執珠海市公安局:備案完成后,刻章單位會出具由刻制企業加蓋公章的備案回執,用章單位經辦人可憑此回執領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