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簾門的耐火極限檢測主要依據 GB/T 7633-2008《門和卷簾的耐火試驗方法》和 GB 14102-2020《防火卷簾》這兩項國家標準。
GB/T 7633-2008 規定了防火卷簾門耐火試驗的設備、條件、程序及判定標準等內容,該標準修改采用 ISO 3008:2007《耐火試驗 門和卷簾總成》。GB 14102-2020 則對防火卷簾的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等作出了具體規定,適用于建筑中垂直升降式和側向平移式防火卷簾。
根據 GB 14102-2020,防火卷簾按耐火性能分為隔熱型和非隔熱型,隔熱型防火卷簾需同時滿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熱性要求,非隔熱型防火卷簾僅需滿足耐火完整性要求。其耐火等級分為 F1 級(≥1.5h)、F2 級(≥2.0h)、F3 級(≥3.0h)、F4 級(≥4.0h)。
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標準為試驗期間無火焰穿透,且背火面無持續 10 秒以上燃燒;耐火隔熱性的判定標準為背火面平均溫升≤140℃,單點溫升≤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