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方式
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轉貼現與再貼現,這三者有何不同?簡單來說,當企業將票據交給銀行時,這一過程被稱為貼現。而商業銀行之間進行的票據交易則被定義為轉貼現。至于商業銀行將票據轉讓給央行,則被稱為再貼現。
? 貼現
貼現是指持票人為了融資,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之前,通過支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將其出售給銀行。從銀行的角度來看,這一過程即意味著收購那些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的期限通常較短,紙質匯票一般不超過6個月,電子匯票則不超過12個月。同時,能夠辦理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滿足特定條件:它們必須已經承兌且尚未到期,并且來自與銀行有授信額度的企業。此外,承兌匯票本身不能存在回頭背書、瑕疵或劃線更正等重大問題。
? 承兌
承兌是指匯票的付款人對其所負擔的票據債務進行確認的行為。承兌是匯票所獨有的特性。在匯票關系中,發票人(通常是銀行)與付款人之間構成一種委托關系。發票人簽發匯票并不意味著付款人必然付款。為了確保匯票到期時能夠得到支付,持票人會在匯票到期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如果付款人簽署承兌,即意味著他對匯票的到期付款承擔了責任;若未簽署,持票人則有權對其提起訴訟。這一過程實質上就是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后,持票人委托其開戶銀行進行托收的行為,即承兌。
? 轉貼現
轉貼現是指商業銀行在面臨資金臨時短缺時,將其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票據轉讓給其他商業銀行或貼現機構,以獲得資金融通的一種方式。通過這種方式,甲銀行能夠在資金周轉困難時,將這張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給乙銀行,從而解決暫時的資金需求。然而,甲銀行最終只能獲得49.75萬的資金,這還需要扣除1個月的利息,支付給乙銀行。
? 再貼現
再貼現,即中央銀行購買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以此為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以之前的例子為例,當乙銀行在1個月后面臨流動性問題時,它可以選擇將那張銀行承兌匯票再貼現給中央銀行。然而,乙銀行所能獲得的資金為50萬減去50萬乘以3%再乘以1/12,即49.875萬。隨后,A公司需在6個月后向中央銀行支付50萬及1個月的利息,以完成整個再貼現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