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工程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進行
拆除工程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以國家法律為主,地方章程為輔,在技術規范的條件下完成工程拆除流程。但現階段拆除環節的法律制度有待完善。另一方面,現實監管中處罰力度不強,很難發揮法律的和強制性,實際事故缺乏針對性強的法律依據。
2、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加強拆除部門管理
拆遷企業應按規定行事,加強部門管理,對施工人員進行監督和約束。但是有些企業逃避政府審查,對內部監管手段缺乏,導致事故頻繁發生,難以有效保證拆除的穩定性。監管機構應發揮其管理作用,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核實和監督,但實際工作中卻略為缺失。普遍存在的問題屢禁不止,企業管理又缺乏科學性,管理者往往身兼數職,很難全身心地投入到工程監管中。房屋拆除施工多以人力代替機械,且防護用具缺失,外來人員進人現場無帽或佩戴方法不正確、危險環境無提示,無圍欄,無專人看管,閑雜人隨意進出等情況都會給施工帶來隱患。
3、強化拆除公司所在企業的意識
部分拆遷企業缺乏意識,缺乏監管標準,缺乏控制,經濟投資不足,作業指揮不規范,趕工期。甚至拆除人員的專業素質不高,未經教育直接進入現場,無疑給施工留下了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