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約擔保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銀行保函:由銀行出具,保證在承包人沒有履行合同義務時,由銀行按照保函金額向發包人支付款項。銀行保函具有較高的可信度和性。
2.履約保證金:承包人向發包人繳納一定數額的資金作為履約擔保。一般在合同簽訂前或工程開工前繳納,若承包人違約,發包人有權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證金。
3.履約擔保書:由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出具,承諾當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由擔保方代為履行或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同業擔保:由實力較強的同業企業提供擔保,當被擔保企業違約時,擔保企業需承擔相應責任。
5.保留金:發包人從應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一定比例扣留,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再返還給承包人。扣留保留金的目的在于促使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
不同的履約擔保形式各有特點,發包人可根據工程具體情況、承包人信譽等因素選擇合適的擔保形式,以保障工程順利進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