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計驗收涵蓋多個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驗收標準:
建筑防火設計驗收標準
防火分區:防火分區的劃分應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防火墻、防火門、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的設置位置、耐火極限等應滿足規定,防火分區的面積不得超過標準限值。
疏散:疏散樓梯的形式、數量、寬度、疏散距離等應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出口的設置數量、位置、寬度及疏散門的開啟方向等應符合標準,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合理、有效。
建筑構造:建筑的耐火等級應符合設計及規范規定,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應滿足要求,如梁、柱、樓板、屋頂承重構件等;門窗的防火性能應符合標準,建筑的變形縫、伸縮縫等部位的防火處理應到位。
消防設施設計驗收標準
消防給水系統:
消火栓系統:室內外消火栓的布置間距、保護半徑應符合要求,消火栓的靜壓和動壓應滿足規定,消防水泵的性能、啟動方式及主備泵切換功能應正常,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水位及補水設施應符合設計。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的類型、布置間距、安裝高度等應符合規范,報警閥組的安裝位置、功能應正常,系統的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等組件應動作靈敏,末端試水裝置的設置及測試結果應符合要求。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模塊等設備的布置應合理,安裝應牢固,系統的報警功能、聯動控制功能應正常,消防應急廣播的音量、覆蓋范圍等應符合標準,消防控制室的設備配置及控制功能應滿足要求。
防煙排煙系統:
防煙系統: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量、送風管道的風速、風口的設置等應符合規范,樓梯間、前室等部位的余壓值應滿足要求;自然通風設施的開口面積、設置位置等應符合設計。
排煙系統:排煙風機的性能、啟動方式應正常,排煙管道的材質、風速、排煙口的設置等應符合規定,排煙防火閥的動作應靈敏,自然排煙窗的面積、開啟方式等應滿足要求。
電氣消防設計驗收標準
消防電源:消防電源應采用雙電源或雙回路供電,且能自動切換,備用電源的容量應滿足消防設備的持續運行時間要求,消防配電線路應采用耐火電纜或電線,穿管保護,其敷設方式應符合防火要求。
電氣設備: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等電氣設備的選型、安裝應符合規范,電氣設備的接地、等電位聯結等應可靠,防止電氣火災的措施應到位,如剩余電流動作保護、過載保護等。
其他消防設計驗收標準
建筑裝修: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尤其是人員密集場所、特殊場所等,嚴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工程不得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功能,不得堵塞疏散通道、出口等。
滅火器配置:滅火器的類型、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設置位置應明顯、便于取用,且不得影響疏散,滅火器的壓力、有效期等應符合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