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水箱給水是高層建筑比較常見的高樓給水方式,一般有串聯給水、并聯給水和減壓給水三種方式。
串聯給水
這種方式是將水泵和水箱分散設置于各層的樓層當中,低區水箱兼作上一區的水池,水泵由下區水箱抽水送至上區水箱,再由水箱向各區供水。
并聯給水方式
各分區獨立設置水箱和水泵,水泵集中布置在建筑低層或地下室,分別向各區進行無塔供水。
減壓給水方式
這種給水方式根據根據減壓方式的不同又分為減壓水箱給水方式、分區減壓閥給水方式和沿垂直立管循序減壓閥給水方式三種不同的方式。將整個建筑高層用水量全部由設置底層的水泵提升至頂層的水箱,再通過各區減壓裝置減壓后將水送至各個區給水系統的給水方式。
設置消防水箱的條件
設置常高壓給水系統并能保證不利點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的水量和水壓的建筑物,或設置干式消防豎管的建筑物,可不設置消防水箱。
設置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筑物應設置消防水箱(包括氣壓水罐、水塔、分區給水系統的分區水箱)。消防水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應設置在建筑的部位;
2 消防水箱應儲備10min的消防水量。當室內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經計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儲水量大于12m3,仍可采用12m3;當室內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經計算消防水箱所需儲水量大于18m3,仍可采用18 m3;
3消防用水與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應采用消防用水不作它用的技術措施;
4發生火災后,由消防水泵供給的消防用水不應進入消防水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