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火災事故的頻發給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帶來了巨大的威脅。那么如何保障出租房屋的消防呢?消防公司將其總結如下:
(1)定期檢查
在房屋出租中,出租人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問題,不得將不符合消防標準的房屋出租給承租人。出租人要在房屋出租期間定期的檢查房屋,及時的發現并排除房屋存在的消防隱患,同時也要及時的制止承租人危害消防的行為。
同時承租人也要配合出租人或者相關部門的消防檢查,的使用房屋和房屋的附屬設施,對于可能產生消防的情況,及時通知到出租人給予排除。
(2)參加消防演練
在出租房屋所處的物業展開日常的消防教育時,承租人要配合物業的消防演練。在組織消防巡查時,承租人要細心尋找消防隱患及時排除。承租人不要占用消防通道和出口,并及時報告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出口的行為。
(3).消防設施要配備
出租方必須在每層樓道內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或按照每一承租戶不少于1具的標準配置4公斤的干粉滅火器或相應滅火級別的水基型滅火器。建筑高度大于21m(含)的建筑,應在公共區域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保證保護區域全覆蓋。
建筑高度小于21m的建筑,應在公共區域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或簡易噴淋裝置,并保證保護區域全覆蓋。公共走道和每個居室應設置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
(4)群租房不作他用
群租房嚴禁設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嚴禁與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設在同一建筑內。出租人、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建筑原有使用功能。
(5)房東和租客要明確好消防責任
出租人應當對公共區域的電氣線路和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定期組織消防知識培訓和滅火逃生演練。承租人應當規范用火、用電、用氣,確保消防,自覺參與各項消防培訓活動和滅火逃生演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