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初是信物,起印證作用。宋、元以后,因注重了書畫題跋和署款,書家們逐漸認識到印章的藝術作用并注意在書法作品中發揮這一作用,使書、印合璧的藝術得以形成。書、印相映成趣,不但使書法作品增色,活躍氣氛,起到“錦上添花”的效果,而且能調整重心,補救布局上的不足,對作品起到穩定平衡的作用。在書法作品上署名蓋章,以示鄭重,可防止偽造;蓋上富有雅趣、寓意的閑章,還可寄托書者的抱負和情趣。因此,歷來書家都非常重視用印,甚至自己刻印,使、書印有機地結合起來,產生更美更強的藝術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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