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一般燈具安裝高度按圖紙說明,無圖紙說明時應高于2.5米,燈具安裝應牢固。燈具通過元木木臺或燈鉤與墻面樓板固定。用木螺絲固定時,木螺栓進木榫長度不應小于20—25MM。固定燈具用的螺栓不得小于2個。現澆混凝土樓板時應采用尼龍膨脹螺栓。燈具重量超過3KG時應固定在預埋的釣鉤或螺栓上。吸頂燈具與木臺過近時應有隔熱措施。
⑵、采用鋼管燈具的吊桿鋼管內徑不小于10mm。吊鏈燈具大于1KG時燈線不應受到拉力,燈線應于吊鏈編叉在一起。
⑶、嵌入頂棚的裝飾燈具應固定在專設的框架上,電源線不得貼近燈具燈具外殼,燈線應留有余量。固定燈罩的邊框邊緣應緊貼在頂棚面上。矩形燈具的邊緣應與頂棚的裝飾線平行。
⑷、暗開關、暗插座蓋板應緊貼墻面,平整固定。板面螺絲規格一致。嚴禁使用木臺安裝。高低偏差按施工規范規定施工。
⑸、單相二孔插座。面對插座應水平安裝右極接相線,左接零線的三孔及三相四孔插座的接地線或接零線均在上方,與弱電部分的插座應有明顯的區別,其插銷與插座均不能插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