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報關管理的主要制度實際是報關注冊登記制度。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口岸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手續的企業必須向海關辦理報關注冊登記。
要履行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必須先經海關批準成為報關單位。能夠向海關注冊登記的單位分為兩類,一類是辦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另一類是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辦理報關和代理報關登記,在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報關業務,應由報關企業和代理報關企業指派專人即報關員辦理。報關員必須經海關培訓、考核合格并獲得由海關頒發的《報關員證》才可以從事報關工作。
報關單位是指在海關注冊登記或經海關批準,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納稅等海關事務的境內法人或其他組織。
中國《海關法》規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辦理報關手續,必須依法經海關注冊登記。報關人員必須依法取得報關資格。未依法經海關注冊登記的企業和未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報關業務”,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對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納稅手續的企業實行注冊登記管理制度。因此,完成海關報關注冊登記手續,取得報關資格是報關單位的主要特征之一,也就是說,只有當有關的法人或組織取得了海關賦予的報關權后,才能成為報關單位,方能從事有關的報關活動。另外,作為報關單位還必須是“境內法人或組織”,能獨立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這是報關單位的另一個特征。
報關單位包括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和報關企業。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指在中國境內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企業,組織和個人。
報關企業指經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托,幫助其代理報關的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