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購物卡一般在商場收銀處辦理購買。近幾年超市購物卡的銷量并不好,購物卡遇冷這種場景已經成為近幾年商場超市購物卡售卡點的常態。2015年是中央八項規定、三項禁令實施的第三個年頭,在國家要求堅決剎住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和浪費等不正之風的背景下,購物卡的銷量遇冷。
購物卡有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面值的,一般一些大型商場、超市都有自己做的購物卡(有的也叫VIP會員卡、貴賓卡、積分卡)銷售。
據《中國質量報》報道,湖北武漢市消費者協會有關專家認為,消費券或購物卡實質上是顧客預先支付價款后取得的付貨憑證,購物卡所標注的使用期限是指消費者與經營者的合同履行期限,一旦到期,只能說明雙方的服務終止了,但卡內金額的所有權仍屬消費者,消費者可以要求延期使用,雙方可協商解決。如果經營者單方拒絕發貨,那么消費者可以要求經營者按消費券或購物卡面值向消費者返還現金,如果經營者拒絕返還現金,消費者可以經營者“不當得利”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