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進口是有別于一般貿易進口和加工貿易手冊進口等的一種合法進口報關方式、
一、快件進口的好處:
1、免單證:適應于單證不全的貨物
2、速度特快-:適應于收貨人比較急的散貨
3、節省費用:適應于小規模納稅人,當增值稅不能抵扣時。
客人選擇:
1、當散貨或緊急貨需快速進口時;
2、一般貿易手續比較復雜,比較難辦時;
3、當貨物比較雜,需分項申請批文報檢手續時;
4、節約成本:當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無法抵扣時;
5、無法向海關提供當初的出口資料及各種證明的退運貨物;
6、個人自用物品:個人自帶物品,按行李無法過關,按一般貿易成本高,手續復雜;
7、疑難進口貨物。
對于進口貨物來說,目前國家海關認可的除臨時入境之外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一般貿易報關進口,一種就是以快件的方式進口。就這兩種進口形式而言,應該說都是具備自己的優勢。
沒收的情況、其具體流程和操作見以下內容:
二、快件的報關
1、快件的報關和查驗應當在運營人所在地海關辦公時間和專門監管場所內進行。如需在海關辦公時間以外或專門監管場所以外進行,需事先商得海關同意,并向海關無償提供必需的辦公場所及必備的設施。
2、進境的快件,應當在運輸工具申報入境后24小時內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出境的快件,應當在運輸工具離境前4小時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
3、運營人經營進出境快件業務,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1)及時向海關呈交快件通關所需的單證、資料,并如實申報所承運的快件。
(2)通知收、發件人繳納或代理收、發件人繳納快件的進出口稅款。并按規定對進出境快件交納規費、監管手續費等。
(3)除經海關準許的情況外,應當將監管時限內的快件存放于專門設立的海關監管倉庫內,并妥善保管。未經海關許可,不得將監管時限內的快件進行裝卸、開拆、重換包裝、提取、派送、發運或進行其它作業。“監管時限”是指進境快件自運輸工具向海關申報起至辦結海關手續止;處境快件自向海關申報起至運輸工具離境止。
(4)海關查驗快件前,運營人應當對快件進行分類。海關查驗快件時,運營人應當派工作人員到場,并負責快件的搬移、開拆、重封包裝等。
(5)發現快件中含有禁止處境的物品,不得擅自處理,應當立即通知并協助海關進行處理。
三、快件中的下列物品,海關分別按照有關規定驗放:
(1)個人自用物品。
(2)外國駐華使、領館及其人員進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3)聯合國各專門機構、其它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人員進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4)外商常駐機構及其人員進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