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方:
1、營業稅:單位和個人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按照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上述營業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按照5%(納稅人在縣城、鎮的)和3%的稅率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3、土地增值稅: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法定的扣除額后的余額為土地增值額,按照累進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
法定的扣除額: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稅率: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
為計算方便,可以通過速算公式計算: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0、5%、15%、35%分別對應30%、40%、50%、60%稅率)。
當然,若稅務機關發現以上數據不夠真實,會要求對轉讓價格或扣除費用進行評估。
4、企業所得稅: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5、印花稅: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受讓方:
1、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平方米)為計稅依據,按一定的稅率(每個城市各不相同)按年繳納。
2、印花稅: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3、契稅: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以3%稅率繳納契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