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目的
專利申請的最終目的是獲得專利權,一旦發生專利侵權或者其他專利訴訟,可以向專利管理機關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調查處理。審批專利或者解決專利糾紛的是具有法律意義的專利申請文件,尤其是權利要求書的內容。這些文件要求寫得周密細致,無懈可擊,既要使發明技術特征得到程度的保護,又不至于侵犯他人的權利,或者保護公知的技術特征。許多發明人、設計人特別是初次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人,由于對《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缺乏了解,即使搞出了的發明創造,但是不知道如何進行申請或者進行充分有效的法律保護。由于專利申請手續繁瑣,申請過程中要按期完成許多事務性工作,往往從事發明創造的人,多數不擅長從事這些工作,這就要通過專利代理來解決。
我國制度現況
我國的專利代理制度是伴隨著專利制度的誕生而出現的,還比較年輕,尚待規范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