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些東西可再利用或回收利用的話,把它們扔掉簡直是一種浪費。從自然界中獲取原材料,用它們來制造新東西時既消耗能源又造成污染,所以,我們扔掉的越多,對環境的破壞也就越大。我們可以回收利用的數量一直在上升,以前,只有玻璃和金屬可回收利用,而今,我們可以回收紙、紙板,舊衣服、電池、塑料制品以及其他東西。 讓廢物被利用,需要我們學會如何對生活垃圾的進行分類!
(一)垃圾分類
1、可回收:如紙制品、塑料制品、金屬制品、玻璃制品等投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內。
2、不可回收:如腐爛垃圾、廚房垃圾、果殼、花草、衣服等投放到指定的另一垃圾桶內。
3、有毒有害:如廢電池、日光燈管、電燈泡、電子元件、藥品、放射性物質,盛裝有毒物質的瓶罐等,投放在指定的另一垃圾桶內。
(二)各類垃圾的利用和處理
可回收垃圾包括紙類、金屬、塑料、玻璃等,通過綜合處理回收利用,可以減少污染,節省資源。
如每回收1噸廢紙可造好紙850公斤,節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產減少污染74%;
每回收1噸塑料飲料瓶可獲得0.7噸二級原料;
每回收1噸廢鋼鐵可煉好鋼0.9噸,比用礦石冶煉節約成本47%,減少空氣污染75%,減少97%的水污染和固體廢物。 有害垃圾包括廢電池、廢日光燈管、廢水銀溫度計、過期藥品等,這些垃圾需要特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