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責任與追責,加強人員管理 簽訂保管責任書:保管人與企業簽訂《印章保管責任書》,明確保管不當、違規用印的責任(如賠償損失、紀律處分等),增強保管人的責任意識。 定期培訓與監督:對保管人、審批人、經辦人進行法律知識培訓,明確合同章使用的法律風險(如擅自用印可能導致企業承擔合同義務);同時,由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或法務部門定期檢查合同章管理流程的執行情況,發現漏洞及時整改。
強化風險防控,防范濫用與偽造 定期核查與盤點: 每月或每季度對合同章進行盤點,確保實物與登記記錄一致,核對使用臺賬與實際合同是否匹配,發現異常及時排查; 若發現合同章遺失、被盜,需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發布聲明(如登報或通過企業官網公告),聲明該印章失效,避免他人冒用。 技術防偽措施: 選擇正規刻章機構,使用帶有防偽編碼、防偽圖案(如隱形紋、微縮文字)或芯片的合同章,提高偽造難度; 部分地區支持印章備案查詢,可在公安機關官網或政務平臺查詢印章的備案信息,驗證真偽。 禁止 “空白用印”:嚴禁在空白合同、空白紙張上加蓋合同章,避免被他人擅自填寫內容后引發法律糾紛。
刻制印章:審核通過后,刻章單位會根據規定的樣式、尺寸和材質進行法人章刻制,刻制過程中會采用符合規定的工藝,以保證印章質量和性。
提交申請與審核:向刻章單位提交相關材料,并填寫刻章申請表格,詳細寫明法人章的相關信息。刻章單位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核,確保申請人身份及申請事項合法合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