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案發票章的具體流程因地區略有差異,一般來說,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準備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授權委托書(若由經辦人辦理)等材料。部分地區可能還需要其他相關材料,如外資企業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等。 選擇刻章機構:必須選擇經過公安部門批準認證的刻章公司。 提交申請:可選擇現場申請或網上申請。前往刻章機構或通過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網上平臺,填寫刻章申請表格,提交相關材料。 審核材料:刻章機構或公安機關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檢查材料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刻制印章:審核通過后,刻章機構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印章樣式進行刻制,同時將印章信息報送公安機關進行備案。 備案登記:公安機關對印章信息進行備案登記,將印章的相關信息錄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領取印章和備案證明:備案完成后,經辦人憑身份證件到刻章機構領取發票章和備案證明。
備案發票章一般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營業執照: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應清晰可辨且與原件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經辦人身份證: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授權委托書:若由經辦人辦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需由委托人親自簽署,并加蓋企業公章或法人簽字、按手印確認。 刻章說明或申請書:部分地區需要提供刻章說明或企業、單位刻章申請書,說明刻章的原因、用途等,需加蓋公章。 依法批準設立或登記該機構的證件或文件:如事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文等。 不同地區可能會有一些細微差異,例如廣州還可能需要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開業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承諾書等。
發票章的刻制需要備案。 根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發票專用章必須由經過公安部門批準認證的刻章公司進行刻制。刻章公司在刻制完成后,會將刻制成品的相關信息,如發票專用章的名稱、印模、刻制經辦人等基本信息,通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給公安機關進行備案。同時,新的發票專用章刻制后,還應前往所屬地區的國家稅務主管部門進行報備手續。 未經備案的發票章屬于無效印章,若被非法使用,可能會給企業帶來嚴重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
公章: 國有企業、國營股份制企業:直徑為 4.2cm,中央刊五角星,星尖直徑為 1.4cm,圓邊寬為 0.12cm,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有限責任公司:直徑為 4.0cm,中央刊五角星,圓邊寬為 0.1cm,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股份有限公司:直徑為 4.2cm,圓邊寬為 0.12cm,中央刊五角星,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其他企業所屬部門及個體、私營企業:直徑為 3.8cm,圓邊寬為 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中外合資(合作)、外商獨資經營企業:規格為橢圓形,橫徑為 4.5cm,豎徑為 3.0cm,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自左而右橫排,根據用章單位的要求,可刻制鋼印和中英文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