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申請通過企業網上銀行辦理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應先向其開戶行申請注冊成為網上銀行證書客戶。 (1)已注冊企業網上銀行證書客戶需開通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請提供以下資料: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授權書、公章、預留印鑒及法人章、開戶網點需要的其他資料。 (2)尚未注冊企業網上銀行證書客戶需開通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請提供以下資料: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授權書、公章、預留印鑒及法人章、開戶網點需要的其他資料。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在流傳、集約化管理等方面與紙質銀行承兌匯票相比具有較大優勢,也將是未來商業銀行業務爭奪的一種重點,建議商業銀行可以對以下類別客戶進行重點營銷,搶占市場先機。
銀行各級分支機構公司業務部門是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的經營部門,負責該項業務的營銷、申請受理、調查評價以及客戶服務工作。 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在商業匯票上簽章承諾付款的遠期匯票,是由銀行承擔付款責任的短期債務憑證,期限一般在6個月以內。銀行承兌匯票多產生于國際貿易,一般由進口商國內銀行開出的信用證預先授權。 銀行承兌的作用在于為匯票成為流通性票據提供信用保證。匯票是列明付款人和收款人的雙名票據,經銀行作為第三者承兌后則成為三名票據。承兌銀行成為主債務人,而付款人則成為第二債務人。實際上,銀行承兌匯票相當于對銀行開列的遠期支票。持票人可以在匯票到期時提示付款,也可以在未到期時向銀行尤其是承兌銀行要求貼現取得現款。銀行貼進票據后,可以申請中央銀行再貼現,或向其它銀行轉貼現,更一般的做法是直接賣給證券交易商,再由其轉賣給其它各類投資者。銀行承兌匯票的重要投資者是外國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期限為6個月或以下 1.貼現的概念。貼現是一種票據轉讓方式,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資金時,將其持有的商業匯票,經過背書轉讓給銀行,銀行從票面金額中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款支付給申請貼現人的票據行為。 2.貼現的性質:貼現是銀行的一項資產業務,匯票的支付人對銀行負債,銀行實際上是與付款人有一種間接貸款關系。 3.再貼現和轉貼現:再貼現是指貼現銀行向中央銀行再轉讓匯票,轉貼現是指貼現銀行向其他商業銀行轉讓匯票,二者都是貼現銀行以未到期的貼現票據,經背書后的再次貼現,中央銀行或其他商業銀行按規定扣除再貼現或轉貼現的利息后,給申請貼現行兌付票款。 財務報表上的借和貸分別指 借:指支出、借出、應收賬款,凡現金流出都是“借”。 貸:指收入、貸款、回籠、應付賬款,凡現金流入都是“貸”。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向開戶銀行申請貼現時,應準備完整的貼現資料, 一、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資格類文件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正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復印件;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經辦人授權申辦委托書; 3、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經辦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工作證(或提供介紹信); 4、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貸款卡(原件或復印件)及其密碼。 二、銀行承兌匯票及跟單資料 1、銀行承兌匯票復印件; 2、交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的稅務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三、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文件 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書;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