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保管,避免遺失或濫用
公章應指定專人保管(如行政部門負責人),建立用章登記制度(記錄用章時間、用途、經辦人);
若印章遺失,需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登報聲明作廢,并重新辦理備案刻制手續,避免他人冒用。
發現假章如何舉報?
若發現偽造公章或使用假章,可直接向當地公安局治安支隊報案,提供相關證據(如文件、印章樣本),警方將依法查處。
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企業公章、政府章等)
此類印章制作需嚴格遵循 “備案→指定單位制作→核驗歸檔” 的法定流程,以企業公章為例:
備案申請階段
提交材料: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印章刻制備案申請表》(部分地區需線上提交)。
審核通過:公安部門審核材料后,出具《備案回執》,明確印章的規格參數(如直徑 4.0cm、字體為宋體、五角星大小)和防偽編碼(13 位數字,全國聯網可查)。
指定單位制作階段
選擇機構:必須在公安備案的 “正規刻章企業” 制作(可通過當地公安局官網查詢名單,避免無資質作坊)。
技術執行:刻章單位根據備案參數,通過數控設備雕刻,確保:
文字清晰無誤(與營業執照名稱完全一致,無錯別字或簡化字);
防偽編碼嵌入印章邊緣或底部(部分地區采用激光雕刻,肉眼可見);
圖案規范(五角星居中,比例符合標準)。
核驗與歸檔階段
企業領取印章時,需核對實物與備案樣式是否一致(可通過公安系統掃碼驗證編碼真實性);
刻章單位將印章信息上傳至公安備案系統,完成終歸檔,此時印章正式生效。
日期印章章:又叫號碼章,特殊印章架結構使其號碼或日期可以變動,適用于銀行用章,檢驗用章等日期或號碼需變動的印章。其號碼及章面有金屬、膠皮兩種。
廣州公安局授予印章備案定點單位,承辦黨、政、軍、機關單位、社團、外資及事業單位的公章,辦理各類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等備案手續。
到達線路如下:1.地鐵11號線中醫藥大學D出口往前200即到; 2.公交車 :廣園客運站 下車即可 3.打車 或 開車 導航 “廣州邦永印章有限公司” 或“邦永印章”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