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 / 公司類印章(常見)
公章:圓形,中央帶五角星(外資企業可無),外圈為企業全稱,底部或邊緣有 13 位備案防偽編碼。是企業對外簽署合同、發布文件、辦理業務的效力印章,代表企業法人意志。
財務專用章:通常為方形,刻有 “財務專用章” 字樣及企業名稱。用于銀行開戶、票據結算、財務報表蓋章等財務類業務,需與法人章配套使用。
合同專用章:圓形或橢圓形,標注 “合同專用章” 及企業名稱。專門用于簽訂合同,法律效力等同于公章(合同領域)。
發票專用章:橢圓形,刻有企業名稱、稅號及 “發票專用章” 字樣。開具增值稅發票時必須加蓋,否則發票無效。
法人章(私章):方形或圓形,刻有企業法定代表人姓名。用于銀行支付、財務審批等,需與財務章配合使用。
妥善保管,避免遺失或濫用
公章應指定專人保管(如行政部門負責人),建立用章登記制度(記錄用章時間、用途、經辦人);
若印章遺失,需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登報聲明作廢,并重新辦理備案刻制手續,避免他人冒用。
原子印-是采用1972年美國莊臣公司發明的原材料制作而成,香港進口原子印是目前商務活動中廣泛應用的印章之一,外形美觀,印面清晰,無需印臺、無需加油,即蓋即干,攜帶方便,絕不褪色等特點,可以使用36000次以上。適用于:各類部門章。如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及其他工作用章等。不適合銀行印簽印章。
紅膠印章:易蓋好用、印跡清晰、適用于各類部門章:如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等,由于材料具有熱脹冷縮的特性而易產生誤差,不適用于銀行印鑒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