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方法:
查閱案卷:認真查閱案卷,了解案情,找出重點和疑點,可對言詞證據進行比較。
尋找法律依據:查閱相關法律依據,找出無罪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法定理由,如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證據不足、不可抗力等。
收集無罪證據:收集能證明被告人無罪的證據,如被告人行為情節顯著輕微、系合法行為、沒有實施指控的犯罪行為、指控證據不足等。
堅持辯護:一旦決定作無罪辯護,律師就要敢于堅持,不為被告人及其家人的妥協而輕易改變。
可能的結果:無罪辯護的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決有罪;另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采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
輕罪辯護與無罪辯護的區別
維度 無罪辯護 輕罪辯護
核心立場 否認被告人實施了犯罪行為 承認行為違法,但主張罪名更輕或量刑更輕
適用前提 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無罪或證據不足 基本認可控方指控的事實,但對定性或量刑有異議
風險與結果 要么無罪釋放,要么可能被重判 結果相對可控,大概率獲得較輕處罰
特殊問題處理
涉及涉外離婚(如一方為外籍人士、財產在國外):處理法律適用、管轄權、文書公證認證等問題。
涉及軍婚、港澳臺居民離婚:適用特殊法律規定(如軍婚需征得軍人同意,除非軍人有重大過錯)。
處理離婚中的財產隱匿、轉移、偽造債務等行為:通過法律途徑追回財產,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