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資料 (1)借款人夫妻雙方、產權人(共有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原件及復印件(借款人如離異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喪偶提供喪偶證明及繼承公證書) (2)收入證明和近3個月工資單、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且經過年檢; (3)所抵押房屋的產權證及原購房合同原件(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央產房需提供房屋上市證明; (4) 貸款消費用途; (5)外省市居民需提供暫住證及長期居住證明; (7)借款人學歷為大專以上的提供學歷證明; 注:為了能提高借款人審批成功率,客戶可為自己提供收入情況的附加證明如:存款證明、年薪制證明、年終獎金、工資單、工資卡對賬單、定期存款單、完稅證明等任選幾項,如借款人是企業法人的除上述資料外還可提供財務報表、公司章程、單位營業執照、年利潤分紅等。
計息方法的制定與備案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并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并告知客戶;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并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
貸款審查的建議認真審查每一筆貸款,不能把貸款的風險判斷建立在過去的審查或信用上。不能因借款人過去曾按時還本付息就放松審查,或減少調查程序。 建立借款人的法人代表及其主要管理人員定期約見制度。約見周期可根據貸款額度的大小、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變化狀況等確定。貸款額度大的,要相應縮短約見周期。 信貸人員(信貸員、信貸審查小組成員、信貸審查委員會成員)與借款人在借貸活動中不得進行不正當的私下接觸。 信貸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接受借款人的現金、貴重禮品、購物券等;不得參加由借款人支付費用的娛樂活動;不得向借款人報銷任何費用。 對于貸款數額大,周期長,或者借款人用于特定用途的貸款,應當聘請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進行專業判斷,并就有關事宜提供專家意見。
審查風險 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環節。 (一)審查內容遺漏銀行審貸人員掛一漏萬,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考察和調查。 (二)在實踐中,有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而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 (三)許多錯誤的判斷是因為銀行沒有對有關內容聽取專家意見,或由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導致的。審貸過程中,不僅僅要查明事實,更應當就有關事實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在實踐中,大多數的審貸過程并非十分嚴謹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