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是依據標準通過檢驗給出各種質量參數的數值,以確定產品質量狀況的,這些數據是否準確可靠,有賴于計量。沒有計量作為質量檢驗的技術基礎和技術保證,質檢就失去了科學性,所以計量法和實施細則特別規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門計量認證,計量認證不能代替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質檢機構的審有認可或行政批準,但所有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通過計量認證才具有向社會出具公證數據的資格,其數據才具有法律效力。
準備階段
建立符合 17025 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編寫文件(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
開展全員培訓(標準理解、體系操作),試運行至少 6 個月;
完成至少 1 次內部審核和 1 次管理評審,解決發現的問題。
申請與評審
向認可機構(如 CNAS)提交申請,附體系文件、檢測 / 校準能力范圍等材料;
認可機構進行 “文件評審”(審核體系文件合規性);
現場評審(分兩階段):
一階段:初步檢查實驗室基本條件(如設施、設備、人員),確認是否具備進入二階段評審的條件;
二階段:評審(管理體系執行情況、技術能力驗證),開具 “不符合項”(如設備未校準、方法使用錯誤)。
延伸:與 ISO 9001 的區別
維度 ISO/IEC 17025 ISO 9001
適用范圍 僅針對檢測 / 校準實驗室 適用于所有行業(如制造業、服務業)
核心目標 確保檢測 / 校準結果的技術可靠性 確保產品 / 服務滿足客戶和法規要求
側重點 技術能力(如設備、方法、人員操作) 通用質量管理(如流程優化、客戶滿意度)
關聯性 17025 的管理要求以 ISO 9001 為基礎,但更專業 是 17025 管理要求的 “基礎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