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流程
單位賬號創建:國有企事業單位按單位隸屬關系分級創建,非公組織機構按屬地原則創建。
個人賬號創建:用人單位賬號通過審核后,單位管理員為申報人創建個人賬號。
個人申報:申報人登錄指定的職稱申報系統,錄入個人基本信息、業績成果等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申報人需在規定的申報截止時間前提交評審材料。
單位審核:用人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一致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個工作日。
上級部門審核: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審核后,逐級上報至相應的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或其委托的機構進行審核。
專家評審: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對通過審核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專家根據評審標準和程序,對申報人的品德、能力、業績等進行綜合評議,并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投票表決。
結果公示: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
結果確認與備案:經公示無異議的評審通過人員,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確認;具有職稱評審權的用人單位,其評審通過人員應當向職稱評審委員會核準部門備案。
申報渠道
湖北省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適合全市范圍內申報高、中、初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每年一次申報機會。申報人員需先在 “湖北政務服務網” 注冊并完成實名認證,才能登錄系統填報。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職稱管理服務平臺:適用于在東湖高新區注冊的企業員工,且近一年連續繳納社保的專業技術人員,每年可申報兩次。
衛生類
醫療工作業績材料:
病例資料,如典型病例的診斷、過程記錄,能體現申報人臨床診斷和水平。
醫療質量考核記錄,如醫院或科室對申報人醫療質量的評估結果。
參與的疑難病癥會診記錄,證明申報人在解決疑難病癥方面的能力。
醫療事故發生率統計及處理情況說明,體現申報人的醫療意識和處理問題能力。
科研與學術業績材料:
發表的醫學專業論文,在國內外期刊上發表的論文證明。
科研項目成果,如主持或參與的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的立項書、結題報告。
獲得的科研獎項,如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醫學科研成果獎的證書。
參與編寫的醫學教材、專著,注明申報人撰寫的字數和章節。
材料準備與審核要點
格式要求
按評審文件要求分類裝訂(如分 “業績成果”“論文著作”“榮譽獎勵” 等板塊);
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掃描件需轉為 PDF 格式并命名清晰(如 “項目驗收報告 + 姓名 + 日期”);
部分地區需通過 “職稱申報系統” 在線提交電子材料,需按系統提示上傳附件。
真實性與邏輯性
所有材料需真實可查,偽造或夸大成果可能導致評審失敗或處分;
業績描述需邏輯清晰,突出本人貢獻(如 “主持完成 XX 項目,解決 XX 技術難題,節約成本 XX 萬元”)。
審核流程
單位初審: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對材料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報送主管部門;
主管部門復審:行業主管部門(如教育局、衛健委)對材料進行專業性審核;
評委會評審: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通過專家評審、答辯(部分行業需答辯)等環節確定通過名單;
公示與發證:評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由人社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頒發職稱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