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學歷資歷:不同職稱層級對學歷和工作年限有明確要求。如申報初級職稱,通常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1 年及以上可認定 “員” 級;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3 年及以上可認定 “助理” 級。申報中級、高級職稱的學歷要求和工作年限會更高。
工作業績:需提供能證明自己在專業技術領域工作成果的材料,如項目成果、獲獎證書、專利發明、論文著作等。
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需參加一定時長的繼續教育,如江蘇省規定專業技術人才平均每年累計接受繼續教育不得少于 90 學時,其中公需課程不少于 24 學時,專業課程不少于規定總課時的 2/3。
教育類
教學業績材料:
教學工作量證明,如年均教學課時統計。
教學質量考評證明,如學校年度教學質量考評證書。
教學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如廳級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證書。
指導學生參加專業技能競賽獲獎證明,需注明申報人是第 1 指導教師。
科研業績材料:
發表的期刊論文,被 SCI、EI、SSCI、A&HCI 收錄或被《新華文摘》等全文轉載的證明。
在國內核心學術期刊上發表的教研或學術論文。
正式出版的學術著作、譯著、主編或副主編的省級以上統編、規劃教材。
省部級二等以上科技獎、社會科學成果獎、省級教學成果獎等的主要完成人證明。
主持或參與完成省部級科研項目、教學工程項目、重點教改研究項目的證明。
衛生類
醫療工作業績材料:
病例資料,如典型病例的診斷、過程記錄,能體現申報人臨床診斷和水平。
醫療質量考核記錄,如醫院或科室對申報人醫療質量的評估結果。
參與的疑難病癥會診記錄,證明申報人在解決疑難病癥方面的能力。
醫療事故發生率統計及處理情況說明,體現申報人的醫療意識和處理問題能力。
科研與學術業績材料:
發表的醫學專業論文,在國內外期刊上發表的論文證明。
科研項目成果,如主持或參與的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的立項書、結題報告。
獲得的科研獎項,如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醫學科研成果獎的證書。
參與編寫的醫學教材、專著,注明申報人撰寫的字數和章節。
材料準備與審核要點
格式要求
按評審文件要求分類裝訂(如分 “業績成果”“論文著作”“榮譽獎勵” 等板塊);
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掃描件需轉為 PDF 格式并命名清晰(如 “項目驗收報告 + 姓名 + 日期”);
部分地區需通過 “職稱申報系統” 在線提交電子材料,需按系統提示上傳附件。
真實性與邏輯性
所有材料需真實可查,偽造或夸大成果可能導致評審失敗或處分;
業績描述需邏輯清晰,突出本人貢獻(如 “主持完成 XX 項目,解決 XX 技術難題,節約成本 XX 萬元”)。
審核流程
單位初審: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對材料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報送主管部門;
主管部門復審:行業主管部門(如教育局、衛健委)對材料進行專業性審核;
評委會評審: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通過專家評審、答辯(部分行業需答辯)等環節確定通過名單;
公示與發證:評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由人社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頒發職稱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