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多數制(多數票當選)
規則:候選人中得票數多者勝出,無需超過半數。
適用場景:基層選舉、學生會干部選舉等。
示例:3 名候選人中,A 得 15 票,B 得 12 票,C 得 8 票,則 A 當選。
數據記錄與公示的可追溯性
選票原始憑證留存:
每張選票編號與選民登記信息關聯(但需隱藏選民身份,保障隱私),廢票需單獨封存并由監票人簽字注明原因。
采用紙質選票為主、電子系統為輔的雙軌制,電子數據需與紙質記錄一一對應,防止單一系統故障或篡改風險。
計票結果多級公示:
現場公示:計票結束后立即公布各候選人得票數、有效票總數、廢票數量,由計票小組全體成員簽字確認。
官方渠道公示:通過政府網站、主流媒體等平臺發布詳細計票報告,包括分選區統計數據、得票率、當選人名單等,接受公眾查詢。
異議期制度:設定固定期限(如 5 個工作日),允許相關方對計票結果提出書面質疑,選舉委員會需在限期內公開復核過程和結論。
多元監督主體協同
體制內監督:
人大代表、紀檢監察機關全程介入,重點監督計票人員履職情況、數據修改痕跡、保密措施落實等。
社會監督:
允許合法注冊的民間組織(如選舉觀察團)、公民個人申請成為監督員,憑有效證件全程見證計票。
開通舉報熱線、網絡平臺,24 小時受理舞弊線索,承諾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
司法監督:
法院可應候選人或選民申請,對計票過程的合法性進行司法審查;若發現重大違規,可裁定重新計票或宣布選舉無效。
系統介紹:
投票選舉系統(掃描儀版)與電子投票箱計票原理一致,具有更輕便、靈活的特點。適用于小型選舉會議、分團選舉或其他投票地點不集中的場景。
民主選舉,特別是無記名投票,一般要具有機密性、性、可靠性、準確性、實用性和易操作性。
在企事業單位中,民主選舉需要處理大量的數據。如果用人工去處理,不但費時費力,而且難以做好真實、公平,這些工作的成果也缺乏說服力。
如果采用高速掃描儀智能識別來讀卡,然后配合能對數據作分析處理的環宇投票選舉統計軟件,組成民主投票選舉系統,不僅能大大降低統計得票數和有效票據的工作量,省時省力、快速準確,還能夠消除投票人的思想顧慮,和減少其它不必要的人為因素干擾,使選舉符合公平、公正、公開的標準。
采用高速掃描儀讀選票的方式。現場聯機閱讀,多種選票混讀。使用方便、識別準確,準確率,無誤差。閱讀、統計速度快。 在軟件讀卡過程中,可以根據用戶的設定設置為多選無效、不選棄票等選項,自動統計總票數多少、有效票多少。可根據用戶需求定義涂卡圖像的識別如“√”、“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