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范圍
實驗室認可:包括各類檢測實驗室、校準實驗室等。例如,環境檢測實驗室、食品檢測實驗室、電子電器產品檢測實驗室等,通過認可后可表明其具備相應的檢測、校準能力,能夠準確地出具檢測數據和結果。
認證機構認可:涵蓋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產品認證機構等。如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等,經認可后可證明其在認證過程中遵循了相關的國際標準和規范,能夠公正、有效地開展認證活動。
檢驗機構認可:針對各類從事產品檢驗、服務檢驗等業務的機構。比如,進出口商品檢驗機構、建筑工程質量檢驗機構等,認可后體現其具備按照規定的檢驗標準和方法進行檢驗的能力,能夠提供準確的檢驗結論。
建立管理體系:依據 CNAS 的認可準則,建立管理體系及文件。除滿足基本認可準則的要求外,還要根據所開展的檢測 / 校準 / 鑒定活動的技術領域,同時滿足 CNAS 基本認可準則在相關領域應用說明、相關認可要求的規定。管理體系至少要正式、有效運行 6 個月后,進行覆蓋管理體系全范圍和全部要素的完整的內審和管理評審。
提交申請:登錄CNAS 網站“實驗室 / 檢驗機構認可業務請” 系統填寫認可申請(CNAS - AL01、CNAS - AL02),并按申請書中的要求提供其他申請資料。具體材料包括實驗室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現行有效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近一次完整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的報告等。
CNAS 認證證書的有效期一般為 6 年。
在有效期內,獲認可機構需要按照 CNAS 的相關規定接受定期的監督評審和復評審,以確保其持續符合認可要求。通常在初次評審獲證后的第 1 年進行監督評審,第 2 年進行復評審,第 4 年再次復評審,第 6 年進行換證復評審。在后續的認可有效期內,每 2 年實施一次復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