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主管全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的統一管理、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工作。
證書管理
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為 6 年。需要延續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其有效期屆滿 3 個月前提出申請。
檢驗檢測機構在機構名稱、地址、法人性質等發生變更時,應當向資質認定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法律效力
有 “CMA” 標記的檢驗報告可用于產品質量評價、成果及司法鑒定,具有法律效力。
經 CMA 計量認證合格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數據,用于貿易的出證、產品質量評價、成果鑒定作為公證數據具有法律效力。未經 CMA 計量認證的技術機構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屬于違法行為。
決定與發證階段
資質認定部門自收到技術評審結論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準予許可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資質認定證書;不予許可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現場評審準備
組建評審組:發證部門根據申請單位的申請制定現場評審計劃,指定評審組長,選配評審員,組成評審組。必要時可聘請有關技術專家參加。
通知申請單位:現場評審的日期應當于受理申請后二個月之內安排,并提前通知申請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