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開證行資信:收到信用證后,首先要通過通知行或其他可靠渠道,了解開證行的資信狀況、經營規模、歷史信譽等。對于資信不佳或來自政治、經濟不穩定地區的開證行,可要求進口商更換開證行或增加保兌行。
關注特殊條款:對信用證中的一些特殊條款,如指定貨代、指定檢驗機構、限制運輸路線等,要特別謹慎。評估這些條款是否合理,是否會增加自己的操作難度和風險,如有疑問或不合理之處,應與進口商協商修改。
跟蹤貨款到賬情況:交單后,要密切跟蹤貨款的到賬情況。如發現貨款未按時到賬,應及時與銀行聯系,了解原因。如果是因為進口商或開證行的原因導致拒付或拖延付款,要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如與進口商協商解決、通過法律途徑追討貨款等。
留存相關證據:在整個信用證業務過程中,要妥善留存所有與交易相關的文件和資料,如貿易合同、信用證副本、往來函電、運輸單據、檢驗證書等。這些證據在出現糾紛時可能會起到關鍵作用,有助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