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開證行資信:收到信用證后,首先要通過通知行或其他可靠渠道,了解開證行的資信狀況、經營規模、歷史信譽等。對于資信不佳或來自政治、經濟不穩定地區的開證行,可要求進口商更換開證行或增加保兌行。
選擇可靠的貨代和承運人:優先選擇信譽良好、經驗豐富的貨代和承運人,確保貨物能夠、及時地運輸到目的港。在簽訂運輸合同時,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注意運輸條款是否與信用證要求一致,如提單的簽發方式、運費支付方式等。
收到信用證時審查:收到信用證后,立即對其進行細致的審查,明確單據的種類、格式、內容、簽發人等具體要求,記錄關鍵信息和特殊條款,為后續制單和審單做好準備。
發票審核:審核發票的抬頭是否為信用證規定的開證申請人,發票內容是否涵蓋了信用證要求的所有貨物信息,包括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等,發票的金額大小寫是否一致,且不能超過信用證的金額限制,發票的簽字蓋章是否符合要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