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巴旦木的流程如下:
準入國別和注冊工廠要求:巴旦木屬于植物源性食品,進口有準入國別和注冊工廠的要求。境外生產企業應由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向海關總署推薦注冊,并獲得在華注冊編號。
企業資質備案:進口商、向中國境內出口巴旦木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應當向海關備案。
準備清關文件:包括原產地證、植檢證、中外文標簽樣張、商業發票(Invoice)、裝箱單(Packing List)、貿易合同以及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備案號。
標簽備案:進口巴旦木原料中文標簽要素需包括原產國、品名、配料、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條件、凈重、進口商信息、工廠注冊號等。
國外發運:準備好所有文件后,安排巴旦木通過空運或海運發往中國。
收發貨人備案:到港后進行收發貨人備案。
報關:到港后進行報關,海關將進行繳稅放行,如有查驗則需進行查驗。
海關抽檢:海關根據監管需要對計劃中的堅果種類實施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
合格評定:進口巴旦木經海關合格評定合格后,準予進口。不合格的,由海關出具不合格證明,并根據情況責令銷毀或者退運。
出檢驗檢疫證明:檢驗檢驗抽檢后,出國內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證明可以銷售。
以上流程和要求可能會有所變化,建議在實際操作中咨詢專業的報關代理或者海關部門獲取的指導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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