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手續: 1. 戶籍證明:首先需要死者生前的戶籍證明,這是基本的身份證明文件。 2. 死亡證明:需要醫療機構或法醫開具的正式死亡證明,不同情況下的死亡(如醫院病故、家中自然死亡或意外事故死亡)對應不同的開具程序。 3. 民政部門批準:需憑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證明,并經死亡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批準,方可由殯葬專用車輛運回原地。此外,還需持有死者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含縣級)殯葬管理部門出具的接運證明,在殯儀館辦理交接手續。 4. 準運證和同意接收函:經批準后,經辦人攜民政部門開具的《準運證》和目的地殯儀館開具的同意接收遺體函,辦理遺體外運手續。
技術處理與衛生要求:運輸遺體必須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確保衛生,防止污染環境。這是為了保護公共健康和環境。 無人認領遺體的處理:對于姓名不詳、身份不明及非正常死亡的無人認領遺體,公安部門負責檢驗、拍照、登記和收集遺物,建立DNA檢測報告和照片檔案。這一措施有助于識別身份不明的死者,確保其得到適當的尊重和處理。
境外運輸的規定:對于境外運輸,承辦人向所屬駐華使領館或接待單位申報,經死亡當地或原籍尸體安葬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僑務和外事部門同意后,按照相關程序辦理。 專業團隊執行:遺體運輸必須由專業的殯儀服務團隊來執行,這個團隊通常包括能夠為國際運輸的遺體脫穿衣物的專業人員。 遺體返鄉運輸方案及政策流程涉及多個環節,包括遺體火化與骨灰安置的規范操作、尸體跨界運輸的限制與申請程序、技術處理與衛生要求、無人認領遺體的特殊處理、特殊情況下的運輸規定、境外運輸的規定以及專業團隊的執行等。這些措施旨在確保遺體得到合法、規范、尊重和人道的處理。
其他注意事項:如果遺體需要從國外運回國內,親屬需通知當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進行認證,不同國家相關規定略有差異,快則一周便將遺體從國外運回國內,完成各項手續辦理。 遺體在外地運回原籍的手續涉及多個步驟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申請、準備相應的證明材料以及支付相應的運輸費用。具體的費用會根據地區、運輸距離和服務類型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