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滾動印章的思路來源于古時期的滾筒印章。
滾筒印章是古代近東地區普遍使用的印章,通常刻有“圖案故事”,在濕的粘土上滾動按壓后,可留下連續的圖案。滾筒印章發明于公元前3500年左右的近東地區,具體位置在現今伊朗西南部的蘇薩和美索不達米亞南部的烏魯克。滾筒印章的發明與后來楔形文字的發明有著密切聯系。
刻章法律:
憑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 《印章刻制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公章的刻制):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需要刻制公章的,應當憑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安部門審批同意后,發給公章刻制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經營公章刻制業務的單位刻制。
回墨印章回墨印章:回墨印章是一種堅固的印章架加上內置印臺,在使用時印章自動反轉并自動蓋一下印臺,是一種高質量和次的印章,印跡效果清晰,結構穩定,堅固耐用,方便再加油,可置換印臺,其方便耐用深受銀行、醫院等窗口單位的喜歡。回墨印章的補充印油使用原裝的水性印油回墨印章在使用時需注意用力均勻,以免損壞印章支架,其補充印油應先擇同品牌水性印油,以確保印章面不受損。
回墨銅印章是回墨印章的一種改良產品。是由回墨印章架子與銅片組合而成。回墨銅印章克服了回墨印章因長期使用,膠皮容易變形發脹的缺點。以及銅印攜帶不方便,蓋印不清晰的不足之處!回墨銅印章具有回墨印章蓋印清晰,攜帶方便,同時也有銅印長期使用永不變形的特點。回墨銅印章損壞僅需更換印章架子即可,而不用更換整個印章。特別適合于刻制公章,財務印鑒等需長期使用之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