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消防法》的進一步貫徹和實施,特別是以往惡性火災事故給人們帶來的慘痛教訓以及執法部門對有關責任人的嚴肅處理,更應使我們認識到確保消防設備正常運行的必要性。
消防維保是消防系統發揮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依照國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等規范,結合甲方的設備實際和管理要求,以使整個維保工作系統化、規范化,使整個系統始終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是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宗旨。
施工現場消防管理:
應建立施工現場用火、用電、用氣等消防管理制度。
應明確施工現場消防管理人員,落實相關人員的消防管理責任,對施工現場的消防進行監督檢查。
應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培訓,對于規模較大的內裝修工程,應制作滅火應急疏散演練預案并開展演練。
日常消防管理:
建立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按照國家標準配置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消防設施,設置消防標志,并定期組織人員檢驗、維修,確保其完好有效。
應在每層或各經營區域明顯位置設置疏散圖示,圖示中應標明疏散路線、出口、人員所在位置、消防設施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常閉防火門上應標有警示文字和符號。
營業期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救援窗上安裝柵欄、隔斷等障礙物,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公共疏散門不應鎖閉,宜設置推閂式外開門。
人員密集場所房間的外窗不得設置影響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柵欄等障礙物。
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制度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內容。
加強對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其配置齊全、完整好用;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消防聯動系統(含防排煙系統)維保:
1.檢查試驗消防正壓送風機(排煙風機)及正壓送風閥(排煙閥)的聯動功能是否正常;
2.測試空調通風系統、排風系統的防火閥功能及聯動訊號功能是否正常;
3.測試消防電梯的人工迫降的信號功能是否正常;
4.測試非消防電梯迫降首層的信號和聯鎖信號功能是否正常;
5.測試以上各聯動機構消防中心相應控制屏的訊號是否正常;
6.測試樓層非消防電源自動切斷功能是否正常;
7.檢查試驗聯動警鈴的功能是否正常;
8.檢查試驗聯動廣播的功能是否正常;
9.測試正壓送風機(排煙風機)現場和遠程啟停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10.定期對正壓送風機(排煙風機)、正壓送風閥(排煙閥)進行保養,對轉動部位加潤滑油并調整風機皮帶松緊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