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抽樣檢查及功能測試內容包括:
1、對建筑防(滅)火設施的外觀進行現場抽樣查看;
2、通過專業儀器設備對涉及距離、高度、寬度、長度、面積、厚度等可測量的指標進行現場抽樣測量;
3、對消防設施的功能進行抽查測試;
4、對消防產品進行抽查,核對其市場準入證明文件;
5、對其他涉及消防的項目進行抽查、測試。
根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 (GA836-2016)規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內容包括資料審查、現場抽樣檢查及功能測試。
審查資料包括: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以及相關隱蔽工程施工和驗收資料;
3、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4、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監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6、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文件,特殊消防設計文件專家評審意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意見和消防設計變更情況。
消防系統是每個單位正常生產、工作及生命的保證,消防設施必須定期維護、保養,發現故障及時清除,確保消防設施能夠正常運行,發揮其有效的預警功能,保障國家財產免受損失和人民群眾的。真誠希望通過共同的努力,使其有效地發揮作用。
火災自動報警體系檢驗的要點:
1、圖紙、材料的檢查:初始規劃圖紙、消防施工圖紙、規劃變更及竣工圖,火災探測器、報警操控器、火災顯現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消防聯動操控設備等首要設備及線路的功能指標的材料和產品合格證書,隱蔽工程的施工檢驗記載、報警體系檢測報告等。
2、體系歸納性功能實驗:火災探測器模擬報警實驗及核實編碼,火災報警操控器和火災顯現盤的自檢等其他功能、電源轉化、消音、復位操作、電源容量、電源電功能,聯動操控設備的故障報警、自檢、操控、火災信號接納功能和電源容量、電功能檢,核實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編碼。
